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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博客披露娄烦事故真相惊动总理
食品含1毫克三聚氰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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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博客披露娄烦事故真相惊动总理

国务院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调查组组长王德学近日说,这起事故并非当初所认为的是一起自然灾害,之所以出现如此巨大的逆转,是源自一位记者在其博客上发表的举报信,这封信惊动了温家宝总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及时介入核查工作。

博客不该成真相的诉求通道

□王北镇

面对坍塌事故,记者的博客本不该成为最后的真相诉求通道,毕竟,博客爆料并惊动总理的事情并不会总是发生的。而博客之外,更有种种常态化的检查与监督制度,面对那些被掩盖的真相,网络博客也很难承受如此之重。

正如记者所言,在博客上发表举报信是无奈之举,因为在想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愿望下,所有转载文章的网页都打不开了。而这种博客举报的无奈,更是一种怎样的沉重?如不是记者最终通过博客爆料推动真相面纱的揭开,那真相又将会被埋没多久?事故瞒报不断,体制内权力监督体系失语失明,正常的公众或媒体监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是博客上的爆料引起重视,成功逆转事故性质,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忧虑的事情。

事故瞒报的风险太低

□高福生

事故瞒报率居高不下并成为一种“习惯”,不仅是对人之所以为人的善良本心的漠视,也是对死难者尊严的亵渎,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蔑视,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格格不入。如果不能及时还死难者以公道,予社会以真相,听任这种瞒天过海的荒诞剧粉墨登场,势必会延误抢救最佳时机,加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大大降低国家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官员和矿主在事故发生后心存侥幸,选择瞒报,说明瞒报的风险小,成本低,不易暴露。而一旦暴露,受到的处置也不足以震慑他们将瞒报的想法变成现实。虽然对瞒报事故行为的定罪、量刑和政纪处分都有明晰的惩戒标准,但在“后处理”过程中,常常是没有抓住“违法成本”这个牛鼻子,不是“从轻发落”,就是“下文难产”。

这是权力干预新闻的典型

□刘义昆

记者不发表文章,而通过网络进行举报,这是权力干预新闻的恶果。抽丝剖茧,我们会发现权力干预新闻往往会采取如下举措:首先是封锁消息,拒绝记者采访甚至收买记者;其次是百般阻挠,甚至是威胁恐吓控制记者;当新闻报道之后,或通过私下收买媒体,或通过权力部门施压,阻止新闻刊出;万一新闻发出,则封锁网络……权力不当干预新闻往往会使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娄烦事故便是最好的例证:如果真相早点被公布,问题早就得到了解决,也就不会变得难以收场,更不会通过网络博客的方式惊动温总理了。

如果说公众的举报其可信度还有待怀疑,那么,作为社会守望者的媒体,其新闻报道应该还是比较信得过的。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却总是采取同样的方式对待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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