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注意到,潜江法院轻判最重要的理由是,“案发后其(孙代榜)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自首情节被认定,且对魏文华进行了及时救治,故酌情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结合本案实际,笔者以为,被告人孙代榜在案发后接到城管局通知后配合警方调查充其量属于坦白,而坦白只是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毫无疑问,如何避免“暴力执法轻判,暴力抗法重判”是司法部门回避不了的话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超越宪法和法律”,我们说了很多年,但同罪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在某种程度上客观存在。因此,笔者以为,司法机关不应看人定案,而应看事判人,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执法公正。否则,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就是对民众的不公。刘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