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朱霖
本报讯 某学校后勤处负责餐厅的出纳员李某某,每天收取学生就餐费后,通过POS机存入校园财务系统备查。负责输入系统的技术专家李某和李某某“合作”,李某把输入后的存根删除,李某某把得到的钱的一半分给李某。两人半年时间“侵占餐费12万余元”。昨日,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
截流学生的钱“坑学校”
28岁的李某某,多年来负责某学校后勤的餐厅收费,他所做的工作,是收了学生饭费后,通过POS机存入校方财务系统,学生卡上就能显示收费成功,学生可持卡吃饭了。为该校安装维护此POS系统的,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李某。
“2007年8月中旬,李老师找到我,提出让我想办法把POS机系统中他已经输到学生卡中的数额给删除一些,他会给我一些好处。”李某向警方介绍当时的情况。
在李某某保证没事时,当年8月22日,李某到餐厅李某某处,“我在他要求下,打开系统,删除了其中十几条约2000元的餐费,随后,李老师塞给我1000元好处费”。
自认“两人共分12万余元”
“这件事,一个人是根本无法办成的,只有他能带我进入他们的收费系统,我自己根本不可能进入。而李老师却不了解这项技术。”李某介绍,两人合作至2008年4月29日,因害怕“收手不干”。
当时李某想,因为学生的卡充值后,离开了POS机,学生拿着有钱的卡,就可以去餐厅消费了,对学生没有坏处,估计校方不会查出来。随后半年多时间,一旦系统需要维护,李某还是定期到餐厅找李某某。俩人“平安无事”。
2008年11月,该学校餐厅收费系统升级,更换成新的系统,让李某某把账目上交财务。李某某把POS机中内存的余额150多万元上报给财务人员后,财务人员立即觉得数目有问题,因为学校餐厅刷卡系统存有197万元,相差47万余元。财务人员核对结果后,向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
去年12月中旬,李某某被警方带走。李某某只向警方承认,两人共分得12万余元。昨日,检察机关对两人提起公诉。
线索提供 胡亚鹏 李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