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脸色的舆论监督有什么可震惊的
近日,泸州合江县电视台每天中午和晚上的本地新闻时段,反复播放一部16分钟长的城市管理专题,一位老人激动地质问“县长、书记在干什么”的镜头,原封不动地出现在屏幕上。(3月3日《华西都市报》)
乍看这则消息,还真是“震惊”。
然而,随着媒体的深度报道,我们发现,合江县电视台的“勇于犯上”,实际是电视台“听命”于县领导的“旨意”。这样的“向我开炮”取决于县委书记和县长的个人意志。
舆论监督难道要看官员的脸色行事?这样的监督是徒劳无益的。只要部分官员的公权力还可以任意凌驾于国家的新闻权力以上,作为公民的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为了一两次偶然的、局部的所谓“进步”而欣喜。广东湛江 朱芳
泄露个人信息也该有个“黑名单”
2009年《法制蓝皮书》指出:在中国,因能够采集到公民身份证信息的机构疏于管理,致使客户身份证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
(3月3日《法制晚报》)
在银行办了信用卡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有电话打来推销保险;在开发商买了房子后,随即有装修公司主动联系。他们是怎样知道自己电话号码的,当事人可能百思不得其解。而蓝皮书告诉我们,银行、房地产公司等机构泄露了客户信息,原来如此!
如果有人因借款不还或还款延期,银行可以毫不犹豫地把他列入“黑名单”。而银行不声不响地将公民身份信息泄露给别人,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该不该也把它打入“黑名单”呢? 湖北襄樊 高君波
蔡铭超“个人行为”,不劳爱国青年埋单
2日下午,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就蔡铭超拍下兽首事件发表声明,声称“这完全是个人行为,非官方的”。买家既然作此决定,就要对自己的个人行为负责。(3月3日《扬子晚报》)
声明所针对的背景,其实更有探究的必要。因为,声明的言外之意,正是针对那种动辄上纲上线,言必称“爱国”的现象。这种现象,归根到底就是不少人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爱国砝码”强加于某些极个别事物。
这样的爱国,无疑是弱智而廉价的,网上看似啸聚着一群这类“爱国分子”,其实你进了他们的聊天室或QQ群,就能发现这些“爱国者”,貌似义愤填膺满嘴口号,其实一到放学时间,也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一群孩子。这些爱国青年的满腔热血,有时候容易让人和“民粹主义”弄混淆。爱国青年们似乎该冷静一下,不必躁动。蔡先生的个人行为,又不劳咱们来埋单! 重庆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