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
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考公务员有望优先录用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简称《条例(草案)》),这也是继2008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后,对该条例的二审。
《条例(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到城乡基层就业两年以上的,在公务员招录、研究生招考、事业单位选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条例(草案)》中对创业促进措施有了新变化,登记失业人员、回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五类人员将获得小额贷款的扶持。晚报记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