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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购房落户”再次证明有钱就是硬道理
我的名字谁做主?
利民工程莫忘“公关”先行
话题:中国人权行动计划发布,严禁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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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谁做主?

据国家语委副主任证实,《规范汉字表》将在年内面世。从此以后,新生儿取名用字将必须从规定的8000余个字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相关新闻见本报今日A19版)

从电视台台标扯到小孩起名字

个把月前,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指出,大部分国内卫星电视台的台标都不符合国家规范,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此事曾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引起了两种意见的争论。正当争论得难解难分时,教育部官员又表示,上述言论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

这一次会不会旧戏重演,也来一个“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我思考的结果是,这一次,官方可能不会说“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了。什么道理?因为当时教育部的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面对的是“对内代表党和人民,对外代表国家和民族”的央视;而这一次,它所面对的是老百姓。有些部门执法就是欺软怕硬,治理老百姓时才有威力。更何况,这个规定有公安部门把关,不从《规范汉字表》中选取名字,就不给你报户口,看谁怕谁?于是,我们就只能看着央视还叫CCTV,而不准老百姓叫赵C了。

这样看来,孩子名字只从《规范汉字表》中选取是肯定能做到的。

殷国安

被规范的究竟是啥?

诚然,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不足取,然而这只是从公众文化角度而言,而从权利层面说,怪名的兴盛则能反映一个社会的观念自由度和包容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国民的姓名被打上了极强的时代烙印尤其是政治印记,当现代中国摆脱了这一约束,应该是件好事。无疑,越是意识形态开放的国度,公民姓名就越具个性化和反叛性:在美国,哪怕一条狗和总统同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而假如政府部门以此问罪,却可能涉嫌侵犯了基本人权。

姓名权虽然不是什么重大问题,也犯不上为此过于较劲,然而从中却可能窥见官方对公民人权的基本态度。司欣

“乱取名”谁来认定?

何谓名字“规范”?何谓“乱取名”“取怪名”?这其实没有什么标准,全凭专家自己说了算。不从规定的8000余个字中选取,难道就是乱取名、取怪名吗?

不可否认,一些人为使自己的子女名字变得独特些,专找一些冷僻偏字。可能也给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带来麻烦,但却又何妨?这些部门本身就是为民服务的。只有尊重公民的意愿,因为公民并没有违犯法律,哪能强迫人家在规定的8000余个字中选取?这样做,有关部门的工作是简单多了,可公民的意愿呢?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江西鹰潭市大学生赵C的事,他到当地申换第二代身份证,民警以“C”为英文字母为由不给他换第二代身份证,除非他把这个中西合璧的名字改为原汁原味的汉字。赵C不服,将当地公安局告上了法院,赢回了这个用了二十年的名字。但二审又推翻一审判决,裁定赵C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公安局免费办理更名手续。

如此看来,《规范汉字表》的出台,是只为规定名字而设的,我的名字我做主?难。石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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