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制吸烟协会19日在京召开媒体新闻发布会,建议中纪委、国家监察部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杜绝因烟草消费滋生的腐败现象。(本报今日A22版)
借反腐控烟是隔靴搔痒
不可否认,公款消费香烟的确呈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公务活动中与香烟相伴而呈现腐败的还有高档酒水、茶叶甚至名贵服装等。有关纪律或反腐部门并非不察,关于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早在1993年就有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2006年又曾重申,但效果不明显。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公务招待在中国始终处于一种现实困境,一切离不开烟酒甚至人情,而且这种土壤短期内难以根除。在这种语境下,中国控烟协会还要对反腐寄予厚望,究竟有多大意义?我很怀疑。
其实,一个再也明白不过的问题是,对于控烟,究竟最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国际经验与公众认识早已达成共识,即不折不扣地按照国际控烟《公约》去做,对于香烟包装警示宣传不到位、课以重税等该整改的整改,该推进的推进。遗憾的是,中国控烟协会作为控烟主体,其避重就轻、舍本求末、隔靴搔痒的表现,虽然不能说其认识不够清醒,至少让我们窥见其自身的思维困境。张国举
控烟背后的公权和私权错位
控烟协会何以建议中纪委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呢?在笔者看来,这是控烟协会面临禁烟困境的反映,也是官员阶层偏好“潜规则”消费香烟的折射。从更深层次来说,这是公权和私权错位的必然结果。
从另外的角度来说,控烟协会建议中纪委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还与公权的缺位有关。众所周知,各国政府对烟草制品除了征收一般性税种外,还采取了高额消费税,一般都占到烟草税总额的70%以上,还有一些国家通常对烟草征收专门的“健康与吸烟税”,用于控烟宣传等。另外,美国莫里斯烟草公司曾被法院判决,向一位吸烟受害者支付550万美元的补偿金,以及30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从中不难看出,不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就不可能尊重人的生命安全权、身体健康权,当然也就无法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为了财政收入而把公众的生命和健康抛弃了,这不是公权和私权的错位又是什么呢?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