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20日晚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终结,5月20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受害者父母获赔113万元。
(5月21日新华社)
直面113万赔款:不必倒戈,不必唾骂
不少网民发出愤怒的吼声,甚至是悲凉的叹息,“这个社会,有奶的不一定是娘,但是有钱的绝对是爷!”
网民有这些愤激之辞并不奇怪,的确,113万的赔款给人造成的印象是,两家一旦握手言欢,正义必将遍体鳞伤。更何况基于现实体验,许多人早就埋下了有钱好办事的价值判断。揆诸一些残酷事实,花钱减刑的确存在。在这一语境下审视113万赔款,不能不使一些网民重新勾起了痛苦的记忆。
网民之所以愤愤不平,是感觉谭父有临阵“变节”之嫌,按照他们的观点,谭父就应该和肇事方死磕到底,否则便辜负了他们。其实,这大可不必。网民在为谭家而战实际上是为正义而战,为公共利益而战,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自己而战,因此,既不能强行索取谭家的感谢,也不能干涉谭家和肇事方在法律范围内的正当协议。石城客
网民好意是否被亵渎?
实际上,出现了113万的天价赔偿,意味着普通百姓的生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这算不算庶民的某种胜利?即便我们不无怀疑这113万是不是“封口费”,但要看到,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封口费的目的显然难以达成。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这113万的赔偿属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如果法律宽大处理肇事者,弄个“判五缓三”,我们是该尊重法律,还是感到受到了愚弄?
也许,此次达成的113万赔偿协议,让我们对营造网络正义氛围来引导法律重判失去了一些底气和期望,但关上了这扇门,也许更能促使我们思考如何避免富二代出现“恶少”的问题。但纯
警惕民意之善被异化
因为飙车事件当事双方的和解,民意推进制度转身的张力转瞬就烟消云散——因为在司法上,证据确凿,罪刑法定,无可置喙。于是,既然当事人收声,旁观者更无众声喧哗的道理,本来箭在弦上的“反思”与“批判”一下子失了弓箭——这才是大家失望的根源。
113万赔偿可以理解,甚至值得安慰,却让民意苦恼纠结。公共事件上的这种纠结,如果找不到一个出口,民意之善很可能异化,转身为民意之暴力。宋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