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学生捡钱说得“罪不可恕”
5月22日,美国体育使者男子明星篮球队到湖南湘西某市中学访问时,一球员在车辆离开校园时打开窗户,向围观的中学生撒人民币,造成现场一度失控。(5月27日《扬子晚报》)
我认为,个人素质的“社会需求”与“实际表现”,往往是有差距的,何况是涉世未深、正在成长中的中学生了。对于他们现实中的一些不够成熟和理智的表现,当然也需要适当进行批评教育,但更需要抱着足够宽容之心,谆谆善诱、正确引导。那种天然地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上,动辄对人家摆出一副“罪不可恕”的表情痛快开骂,听起来好像正气凛然,骨子里可能恰恰展示了其虚伪和缺乏自我反省意识的本质。司马童
让道德讹诈者成为“过街老鼠”
近两个月以来,厦门、南京连出“彭宇案”,让人很是不爽。(5月24日《海峡导报》、5月26日《现代快报》)
让我们感到庆幸的是这个社会毕竟还是好人居多,以至于又有了热心助人的老蔡和小点点及他的同学们。然而,让我们感到悲凉的是社会上还存在着个别为了金钱,不惜以怨报德进行道德讹诈的“中山狼”。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虽然道德良知崩溃的是个体,但其却具有强烈的辐射性,带给社会的却是群体的迷惘担忧,而最终将影响着大众的社会行为,从而打乱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相对平衡。
因此,笔者十分赞同部分网友的看法,对于以不道德戕害道德的厦门被撞老妪、南京摔倒妇女,绝不可以就此轻易放过。唯有让道德讹诈者成为“过街老鼠”,无所遁形,那些曾经被强加于身的道德恐惧才有可能消除,社会的公平、正义、美德最终才会得以回归。罗宜福
让明星“连坐”,不如拿执法部门问责
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26日表示,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也应视作共同犯罪处理。
(5月27日《华西都市报》)
明星艺人代言的产品屡屡出现问题,让公众屡屡受到伤害。公众受伤害,明星艺人却从中获利,这显然是不道德的,最重要的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让明星负连带责任,可以说不为过。
然而,明星如何知道其代言的药品是假药呢?这是个问题。我们如何知道明星知道其代言的药品是假药呢,这更是一个问题。退一步来说,连不懂任何技术的明星都知道了是假药,那么,这些假药为何还能在市场上横行,那些执法部门哪儿去了?所以,与其让明星“连坐”,不如拿相关执法部门问责!池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