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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全民养老”

2008年6月27日,《郑州晚报》头版头条导读《郑州通过“全民养老”计划》。报道称6月25日,郑州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并定于7月1日开始实施。据此《办法》,除在校学生,16岁以上的郑州城乡户籍人群,凡是没有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群,均可选择参加。但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同,对无业人群,该制度并不具强制性,符合条件者可自愿选择。

为满足各类经济条件人群的需要,《办法》将缴费比例设置为七个不同的档次,分别为缴费基数的6%、7.5%、10%、20%、30%、50%、85%。按照若选择最低档6%缴费,年缴费额为608.6元,每月为50.7元;若选择最高档85%,年缴费额为8621.6,每月为718.5元。根据《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缴费至少要缴满15年。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居民可选择6个月或12个月缴费一次,也可预缴一年以上的费用。

《办法》还规定,参保时年满45周岁及以上,距达到60周岁不够15年的居民,可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参保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应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有关补贴制度,以鼓励居民参保缴费。其中包括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参保缴费补贴、政府养老津贴、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补助等四种方式。

本版撰文

晚报记者 牛亚皓

晚报记者 马健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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