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文规范国有股东行为
国有股东可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讯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国有股东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国有股东要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包括现金分红在内的多种分配方式回报投资者。
文件指出,要合理确定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必要时,可通过资本市场增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