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何水清
市民自己的报纸——《郑州晚报》,发出了合理保护市树法桐的强音。昨日,人民路上和“绿色隧道”合影的市民多了,给本报打来电话讲述自己法桐故事的市民多了。本报记者回访市民时,甚至听到了抽泣之声。
在百度上输入“法桐为市树的城市”这样的词组,您会发现目前在中国只有郑州是以法桐为市树的。要知道,法桐成为郑州的市树,是老百姓票选出来的结果,从这一点来看,郑州人的法桐情结是显而易见的,尽管郑州目前还没有达到“法桐甲天下”的境界。
笔者有过长期在花城洛阳工作的经历,这一株是魏紫,那一株叫姚黄,洛阳人说起牡丹来真个头头是道,就连我这样的山寨洛阳人,竟也识得“玉盘托菊”“丛中笑”来,甚至会不失时机地在访客面前卖弄一二。牡丹在洛阳市民心灵深处的甲天下情怀,令人感慨。
对贵为花魁的牡丹,我从来不敢乜斜,但比之法桐给予郑州市民的实惠,便空有雍容之姿和华贵之名。正如一位市民对晚报记者慨叹的那样:“法桐既为市树,就该确定在什么级别的路上必须栽种;法桐贵为市树,在郑州就该有培育它、改良它的研究机构;法桐既为市树,就该让郑州法桐甲天下。”
是啊,2006年冬天,我们用很高的热情让法桐成了市树,但却没有给市树一个合理的、名符其实的法律地位,让该种它的地方必须有其伟岸的英姿来。
83棵人民路上的法桐固然让人挂心,而那些大大小小的秃顶路上有没有市树的地位,似乎更不应该被大家忽略。那场轰轰烈烈的市树评选不能只是给法桐一个空衔。让“郑州法桐甲天下”,理所当然应该是给市民自己的选择的一种最好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