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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话题:东莞东华高级中学一学生搭直升机上学
问责后如何“适当安排”
“民告官”检验政府与法院公信
是非判断应基于
法律而不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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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检验政府与法院公信

近年来,郑州市每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在1000件左右,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老百姓的胜诉率在30%~35%。法官表示,民告官的胜率在这个幅度浮动,是因为很多时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或者和原告达成了协议,原告因此撤诉,行政争议被化解。(7月14日《河南日报》)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法律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不认可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民告官”案件也不断增多。郑州市各级政府部门一年被告千次,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现实缩影。尽管目前“民告官”案件公众胜诉率并不高,但是这对于社会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有着积极意义。

普通公众或许并不重视诉讼细节与审判过程,但是他们会关注审判结果,期待了解法院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态度,然后依据自己的理解作出价值判断。针对政府一年被告千次的尴尬,郑州市政府自曝“家丑”,专门出台规定,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体现了一种权力自律意识,表达了依法行政的决心,值得肯定。

从政府的角度讲,自然应该做到依法行政,少当被告。但是从公民的角度说,我们既期待政府爱惜自己的羽毛,依法行政,也期待法院依法办案,主持公道。我认为,民告官案件增多,一方面说明公民对法院充满信任与期待,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公民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觉醒:政府虽然拥有权力,但是在权利面前,政府与公民又都是平等的个体。更重要的是,它还说明公民对政府存在许多权利渴望,而政府给他们提供的民意表达渠道不畅通或者说远远不够,他们希望法院为他们主持公道,法院显然不能让百姓失望。因此,在我看来,“民告官”案例增多,实际上是检验政府与法院公信的试金石。 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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