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发表
《论十大关系》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出现高潮。以苏为鉴,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已经摆在党的面前。毛泽东关于十大关系的思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关于十大关系的报告。
十大关系论述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十个问题。(一)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二)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四)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五)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七)党和非党的关系;(八)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九)是非关系;(十)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毛泽东指出: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是为了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