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自查自纠
整改情况年底再作报告
从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看,许多单位都能做到边审计边整改。目前,已补缴税款20万元,通过财政扣款182万元,归还挪用的专项基金2197万元。
对于审计调查中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总的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
相关新闻
去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9.4亿元
市财政局局长王春山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我市在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方面,财政收支均完成预定目标,决算情况良好,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合计2993964万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895018万元。在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收入质量全省最高,一般预算支出保持快速增长,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85838万元,增长3.92%,完成预算的51.02%。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32671万元,增长14.72%,完成预算的44.86%。
晚报记者 李萌
我市拟规定:主体质量不合格买房者可以退房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与一审内容相比,二审草案新增了不少内容。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务院出台的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而一审草案规定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先由开发企业维修,维修不达标的,才可以调换或者退房,限制了购房者的权利,并且违背了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对此,二审草案进行了修改,并单列一个条款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质量不合格的,可以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针对一些开发商只建房子对外销售,但与此要求配套建设的学校等公共设施不按规定建设的情况,二审草案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规划与开发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晚报记者 李萌 胡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