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己的汽车工业是数代中国人的梦想,新中国成立后,这一愿望更加强烈。1950年,毛主席访问苏联期间,中苏双方商定,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第一个载重汽车厂。同年4月,重工业部成立汽车工业筹备组,开始了紧张筹建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反复比较基础上,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吉林省长春市兴建。
1953年7月15日,第一汽车制造厂奠基典礼在长春市西南的孟家屯附近举行。1956年7月13日,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崭新的总装线上,被毛主席命名为“解放”牌的第一辆汽车试制成功。这标志着第一汽车制造厂的三年建厂目标如期达到,也结束了中国不能批量制造汽车的历史。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汽车是以苏联生产的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改进部分结构后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种汽车装备90匹马力六缸汽油发动机,最高时速可达到65公里,载重量为4吨。它不仅适合当时中国的道路和桥梁的负荷条件,而且还能根据需要改装成适合各种特殊用途的变型汽车。第一批下线的解放牌汽车,还参加了1956年的国庆阅兵式。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