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记(郑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谈到事业单位改革时称,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涨工资,而是要同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同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相结合,它是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和制度,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本报今日A06版)
笔者认为,尹蔚民此番谨慎的表态,就是再次强调了改革应避免偏离与扭曲。因为,检视现实,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没有系统、成熟、完备的经验可供借鉴,企业中施行的绩效工资规章程序,也并不能直接照搬“拿来”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所用;另一方面,前些年有些事业单位进行的绩效考核改革尝试,多各自为政,要么有名无实,要么简单地沦为涨工资——我们并没有积累出足够的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的绩效工资改革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的,但成效几何呢?江苏省教育厅9月7日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会和师德挂钩——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教师绩效工资与“看不见摸不着”的师德挂钩这一事件,还是能从一个侧面佐证了当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连基本的“绩效”一词,都没有形成统一理解和共识的尴尬现状。
整体而言,绩效工资改革,一方面要避免进入沦为简单涨工资的误区,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放在首位——要更多地照顾年轻人和“能人”,使他们更能从绩效工资改革中获益;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并不仅仅是事业单位内部的事,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和服务多包含有公益的特征。如何在体现绩效工资激励特性的同时,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服务民生、以公众权益为重的秉性,值得相关方面审慎思考,及时作出引导和规范。
要想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进行的过程中避免偏离和扭曲,引入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程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