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成都)
目前,发改委正就“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诸项改革可能于今年内陆续出台。对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问题的调节,将会是其中的重要部分。(9月10日《上海证券报》)
一直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中都存在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正是因为垄断性质的行业跟其他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使得这些行业此次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
不过,对于“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使得其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这种改革建议,笔者有不同看法。是的,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钱归国库统一支配,这虽也能惠及于民,但是,这种“惠及于民”的实现途径不如直接通过调低垄断行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来惠及民众来得更实在和更有效。
我们知道,垄断企业每年其实都为国家上交了巨额利润,但是,这些钱最终并不一定都能流向老百姓的口袋。这是因为,国家还可能会用这笔钱来再投资再生产,此时受益的仍然只是国企,只不过利益在不同国企之间相互转移和流动罢了。
上周,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出炉。榜单中,垄断性国企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国进民退”的现象非常明显。为什么以中石化为首的国企即便在金融危机这种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仍能保持超高水平利润运行?这其中很大原因就在于这些企业有行政垄断作后盾。国家既然要对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进行调节,作为垄断行业高额利润的最大贡献者——消费者,理应是这种调节行为的优先受益者。
换言之,国家理应通过调低垄断行业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调节垄断行业的利润以及用于内部职工收入分配的财政蛋糕,从而使其利润增长和收入分配在合理范围内波动。这既达到了调节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又很好地惠及了广大消费者,一举两得,何乐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