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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精神病患者
每年可获12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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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精神病患者
每年可获1200元补助

低保精神病患者

每年可获1200元补助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残联获得最新消息,本市针对残疾人的三大民生工程已经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动作,均进入了摸底调查阶段。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提醒本市残疾人家庭,如果发现自己符合相关条件,从今日起,请尽快到所在县(市)区残联报名登记,接受审核。

据介绍,2009年度郑州市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新建及危房改造工程,其资助对象主要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无房户和危房户。其中,“无房户”是指:本人没有住房,居住在别人遗弃的房子、工棚、窑洞等,或长期借住在别人家中的无房残疾人。农村贫困残疾人是指:持残疾人证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残疾人五保户。

对精神病患者实施每人每年可获得1200元的医疗救助补助,其救助对象是郑州市户籍,持有精神类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医院确诊目前需要治疗的精神病患者。

另外,市政府还决定,将从今年开始,为全市“三无残疾人”每人每月提供300元补助,以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三无残疾人”是指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抚养人、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没有进行集中供养(五保)等条件的残疾人。

想申请低保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应由精神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患者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残联审查符合条件后上报郑州市残联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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