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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缘何引来立法“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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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缘何引来立法“打架”
沈海涛 图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风口浪尖。(10月19日新华网)有趣的是,日前山东省也颁布法规,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10月18日《重庆晚报》)

教育公平与权益有偿让渡

为什么山东和浙江在有偿家教的问题上态度迥异呢?我猜想这或许和齐鲁作为孔孟之乡、有着深厚的儒学传统和严谨的道德观不无关系,而浙江天生活跃的自由经济神经,让他们喜欢尝试和包容新鲜事物,善用开放的市场观念解决保守的道德问题。

这看似一枚硬币的两面,谁都没有错,但制衡的因素无疑取决于教育公平,取决于多数人尤其是受教育主体的利益,无疑,任何职业都不可能具有绝对的满意度,尤其是教师作为一项与社会使命感联系最密切的职业,保证教育公平是教师不得不让渡的利益!

当今立法正深度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也赋予了各地区相对独立和宽松的自由立法权,但这不意味着立法就可以各行其是,毫无疑问,立法体系应求大同存小异,恪守基本和相对统一的价值标准。以山东和浙江的矛盾为例,只会引发教师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混乱,让被禁止地区教师滋生不平感、受剥夺感,激发被允许地区的灰色补课和校外办班、走穴现象。

显然,立法在支持教师权益的同时,应尊重普适的价值原则,不无视更广大受教育主体的公平权利,不干预体制性矛盾,让法律的归法律,体制的归体制。司欣

把有偿家教纳入师德考核

有偿家教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扭曲了师生关系,可谓弊远大于利。从法律角度说,如果能够全面禁止当然很好。但很多时候,全禁就等于什么都没禁,这已在现实中不断地得到证实。

法律如此迂回,也清楚地表明,仅仅依靠立法活动不可能解决有偿家教的问题,还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现实中,一些教育主管部门或出于遮丑意识,或出于人情人事关系,往往对有偿家教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就要求改进当前的制度设计,合理分配资源,实行权力制衡。另外,让有偿家教成为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一旦与直接利益相联系,从事有偿家教的风险成本必须加大,其威慑力自不可小视。吴龙贵

家教的现实与未来

于现实社会,家教其实早已经制度化了,表现为各个学校越来越长时间的补课,如早自习、晚自习、寒暑假的补课等。

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在于今时今日,素质教育仍仅仅只作为一种理想存在,落实于现实社会,其实是谁搞素质教育谁倒霉。说到底,还是一个教育资源充足或是稀缺的问题。

所以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云者,根本不是一个理念问题,而是允不允许践行理念的问题。家教、重点班、升学率,本来是最无奈之选择的具体体现罢了。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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