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了3年自来水后,自来水公司普查时发现,大河春天B区小区居民用水的两个水表没注册,水费加滞纳金达135万余元。昨日上午,市自来水总公司营业处对河南正弘置业开发公司“大河春天B区”已注册的施工用水实施停水,希望以此来协商居民拖欠水费及滞纳金的问题。
晚报记者 张华 实习生 邵亚男
水用了3年,水表却没注册
据市自来水总公司营业处介绍,他们在普查时发现位于博松路与天明路交叉口的“大河春天B区”18栋住宅楼所装的两个水表截止到9月17日已经产生水量合计296104吨,已经用了3年,未向自来水公司注册报装,也从未交过水费,未交纳的水费加滞纳金已高达135万余元,其中水费71万多元,滞纳金64万多元。自来水总公司书面通知要求该开发商10月15日之前补缴水费及滞纳金。
据了解,“大河春天B区”共有3个水表,两个是居民用水,一个是现开发公司在建的楼房施工用水,3个水表中只有施工用水水表在营业厅办理了报装手续。
3年了,居民和商户没缴过水费
在小区楼下的商铺,记者询问商户水费缴纳情况,老板说:“没有人来收水费啊,电费其他的我们都是直接在银行缴纳,但是从2007年我们搬来这里开始就没有见有人收水费,我们也奇怪怎么回事,但是物业的只收取物业费,水费3年了也没人管。”
该小区的居民有的搬来几年,有的几个月,但是对水费交给谁都不清楚。
现开发商说是原开发商遗留问题
“居民没交水费,为啥停了我们的水?”该小区现开发商河南正弘置业开发公司施工办公室负责人感到不解。他说,居民未交的水费和他们没有关系,是以前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正弘接手后一直缴纳水费且经过正常报装,停他们的施工用水是错误的,并要求自来水公司正常供水施工。
自来水总公司营业处工作人员称,施工用水那个水表确实已报装,但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水费并未缴纳,既然正弘接手了该小区,债权债务是一起接手,不是只接债权而不接债务,为了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才对施工用水实施停水,希望以此来协商拖欠水费及滞纳金的问题。在双方协商下,河南正弘愿意补齐70多万元的水费,但不缴纳滞纳金,对此自来水公司并不认同。对于滞纳金到底交多少,双方还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