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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媒体“监督员”该做的是什么?
“防甲流口罩”见光死
打黑需要法治
而非围观正义
话题:四川规定交通事故被撞者擅自离开视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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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甲流口罩”见光死

一则防甲流口罩在天津研制成功的消息刚刚宣布,国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跃龙便表示,这款口罩并未报国家流感中心检测,他们也没有检测过这款防甲流口罩。卫生部官员也表示,防甲流口罩并无显著功效,普通合格的医用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本报今日A08版)

警惕“道德甲流”的蔓延

不必讳言,任何一次公共安全危机,客观上都会成为相关企业的一种商机。譬如“防甲流口罩”就是一个极好的卖点。据悉,报道出来后,几乎所有药店都在关注“防甲流口罩”,印证了它的市场价值。但无论从社会责任还是企业责任上说,企业的商机都应该建立在尊重而不是欺骗消费者的基础上。

如果愿意,其实还可以罗列更多的事实,来印证另一种“甲流”的蔓延。近日,卫生部门向公众推荐了几种预防甲流的中药药方,某卫生院居然强迫群众购买自己配制的中药,当地学生如果不买,连校门都进不去。与此对应的是,北京市拟在保证重点人群优先接种的基础上,将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人群扩大到所有本市居民,此举被网民质疑为对非京籍市民有失公平。

甲流疫情不仅考验着我们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同时也在拷问着权力冲动和社会公平,一些潜规则似乎并不因为我们面临着共同的敌人而缺席。房媛

口罩新闻打架让人犯晕

眼下,“甲型H1N1流感”绝对是世界上最热门的字眼,甚至到了谈“甲”色变的地步。所以,目前只要是和抗甲感相关的事物,都会成为热门的话题,都能在传媒上张扬一把。

看到口罩新闻打架,一种被忽悠的感觉涌上脑际。究竟该听谁的、信谁的?“新型抗病毒口罩”明明是经“天津市卫生防控中心鉴定”,“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检测”,再由国家通讯社发布消息,该是再可靠不过了吧!可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更权威呀,他说“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即可防护”“身体健康的公众在日常活动中,不建议佩戴口罩”,也应该是有道理的呀!可两者怎么如此“针锋相对”“南辕北辙”,让人无所适从呢?

借光甲流,研究新项目,开发新产品,无疑是助推卫生防疫,造福大众百姓。可是,无论是研制新型防疫用品,还是报道传播,都需要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来不得半点“赶时髦”,容不得一丝华而不实,哗众取宠,更不该趁“甲”扬名图利。

“口罩风波”可以休矣,而从中是否能引出一点有益的启示?新民

对假“口罩”不能一戳了之

甲流卷土重来,正在又一次发飙。在此关键之时,天津这家企业宣布其研制成功防甲流专用口罩,声称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消息一发布,很快就有药店与其洽谈,其中活性炭口罩售价高达10元到12元,市场销售价格将定在15元以上。

戳穿“神化口罩”非常需要,但可不能戳穿为止,戳穿了事,还要予以追责。这也告诫广大民众,不要轻信企业自行发布新产品研制成功消息,特别是应对公共事件的用品,应该由政府部门出面发布,政府部门在发布前要做好产品审查鉴定,以对民众负责。张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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