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其人生的列车于昨日上午到达终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但6500万元的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后悔“自杀”是他的临终感悟
昨日9时,杨彦明身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就是自杀把事情败露了。”
杨彦明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近段时间在抢救治疗中。行刑前,杨彦明的两个姐姐前去急救中心会见他。据了解,杨彦明案发前已和妻子离婚,昨天其妻子没来会见。
他一不赌博,二不挥霍
这个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了一审死刑、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判死刑、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过程,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而此案备受关注的一点是,6500万元的赃款一直下落不明。
杨彦明一不赌博,二不挥霍,他的爱好只是喝两口白酒,吃碗面条。但是,6500万元赃款始终无影无踪,调查人员查遍了他所有的亲属关系及交易记录,却没有发现一次大笔现金交易记录,他妻子的账户上也只有几十万元。
6500万元的去向,一度成为他的救命稻草。其律师试图以这些钱是行贿款的判断,来说服法官让杨彦明活着,从而达到让受贿者心惊肉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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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割十几刀再打开煤气想自杀
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案发前曾自割十几刀,并打开煤气试图中毒自杀,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是被烧伤。
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杨彦明借此侵吞37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