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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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20版:2009楼市年终辞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有一些投诉很典型
典型案例一:
已缴纳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这四种心情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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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已缴纳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典型案例二:
开发商强卖地下停车位

典型案例一:

已缴纳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王先生反映向某开发商缴纳2000元定金,如今对房屋户型不满意想要退房,但开发商不退还定金,希望房管局有关部门帮忙解决。

答复要点:“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提醒: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缴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典型案例二:

开发商强卖地下停车位

郑州市民王先生拨打房管热线67889900投诉称,他居住的小区去年年底交房入住。根据小区物业的说法,不买地下停车位,业主的车就不能进小区。小区地下车位有两层,一层一个车位售价8万元,二层6.5万元。由于物业保安不让未买地下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小区,业主只好将车停到了小区旁边的道路上,既影响交通,又不安全。

“一般情况下,买辆车也就10万元左右,便宜一点的三四万元就行。”王先生说,很多业主觉得,再花那么多钱买个停车位不划算。“开始买房时,开发商从来没说过业主必须买停车位。房买过后又让买车位,早知道就不在这里买房了。”

答复要点:据调查,该小区实行人车分离,道路单向通行,且仅供业主步行,院内没有规划地上停车位,车辆要全部停在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位的配备比例是1∶1.1,即平均每户业主都能买一个车位。

经郑州市房管局协调,该小区的业主停车问题得到了解决。开发商承诺,小区地下停车位不再强行销售,业主不愿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可以租赁使用。

(下转B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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