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65件地方性法规
纳入清理范围
□晚报记者 李萌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据悉,此次我市将对1986年以来制定的6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大规模清理。
自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会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87件地方性法规,其中现行有效的65件,这些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由于制定较早,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与上位法不配套,还有的由于操作性不强,出现法规虚置现象。清理工作拟于2010年10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