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如何规范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规范灰色收入”,短短六个字却在一天之内引起了热潮。不仅两会代表委员在热议“灰色收入”,不少网友也加入到“什么才是灰色收入”讨论中来。
“我认为,灰色收入应该包括工资之外的所有收入,包括以现金和实物形式存在的各种补贴,都应该纳入税收监管的范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周玉清
“非法收入就是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收入,比如官员贪污、贿赂所得,这肯定是要取缔的。灰色收入则是指表面上合法,实际上是利用职务便利取得的收入。在这方面需要出台一些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明确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限制权力寻租的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
界定“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最重要的就是你有没有正常纳税。公民有纳税义务,如果正常纳税了,就是合法收入。如果是偷偷摸摸的台底下的收入,不公开,不纳税,就是灰色收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
“灰色收入”就是外快,老百姓俗称的“外捞”!我觉得“灰色收入”未必是钱,通常都是靠着手中的权力换取的个人利益,那都是“灰色收入”。——网友“多说两句”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