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得多就一定赔得多吗?
市民来电:日前,秦先生打来电话咨询道:“假如同样的保险产品,我在不同保险公司分别买了一份,一旦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会叠加理赔吗?是不是保得越多赔得越多呢?
专家在线:实际上,在财产险和医疗费用保险中,理赔遵照的是“补偿原则”。因此即便多份投保、超额投保,也不能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在财产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按照惯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几份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秦先生将其总价值10万元的家庭财产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A公司承保金额为8万元,B公司承保金额为12万元。秦先生这笔家财发生全损,也就是10万元的损失,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计算下来,则是A公司赔偿4万元,B公司赔偿6万元。这样下来,秦先生实际上为他的重复保险多付了差不多一倍的保费。专家提醒,在为同一标的多份投保时,切莫耍小聪明希望靠隐瞒重复投保的事实而获得额外的收益,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如实通知各保险公司。否则一旦被查出,将会被认为是恶意重复投保。
同样,医疗费保险也不会重复赔。如果被保险人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费用保险,出险后,各家保险公司均应在其保险额度内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或者称为报销型、补偿型)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这样,投保方即便在多家公司投保了该类保险,也只能按照次序去不同保险公司逐一理赔,最后获得赔偿金总额肯定不会超过自己的实际花费(以发票为准)。倪子 许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