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季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4元
中部六省位居第三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74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8位。
据介绍,一季度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4274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8位。在中部六省中,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第3位,收入高于我省的是湖南省(4722元)、湖北省(45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