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中“最严格差别化信贷政策”已经出台一个多月,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在4日终于尘埃落定。
上周五,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规范了二套房认定标准,对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严苛的认定标准甫一出世,不少人拍手叫绝,认为这是对市场上“楼市调控将告一段落”传言的直接回应,传达出楼市严厉调控更深入的信号。也有人认为,新标准将面临“执行难”的尴尬,如异地购房信息难以查询、假离婚、借道固定利率或个人消费贷款来规避风险都将使新政大打折扣。
的规定出台后,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不过现实情况是,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如需核对借款人名下房产信息,须去房管局或公安、民政部门查询,这将大大增加银行的执行成本,使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笔者认为,“认房又认贷”对楼市而言,着眼的是心里预期效应,通过对高房价的持续施压,表明楼市收紧的基调不变,有助于打消人们对政策持续性的疑虑。
此外,该政策的示范意义明显,能让市场更加规范。一方面,政策将给各家银行喂下“定心丸”,“有章可循”的标准将避免银行因缺乏统一尺度而无所适从;其二,政策也是对银行的监督,如同给二套房贷政策编制出一张密实的制度大网,既能防范执行中“有鱼漏网”,又能规避各银行间借机推诿互打“擦边球”;其三,政策将有助于完善我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机制,逐渐缓解政策执行难、数据回馈难、信息不透明等顽疾,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有助于今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诚然,“认房又认贷”瞄准的是投机需求,但不可回避的是,这也将“误伤”不少改善性需求。对此,笔者建议,“为了多数百姓居住的梦想,暂时搁置少数人的愿望。”因为,在政策执行频频“跑偏”的现实下,要想矫枉过正,必须统一标准启用重典,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才能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否则,患得患失只会让之前的努力前功尽弃。
王磊
“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