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里有一则很有趣的小故事:耶稣成名之后,回到家乡讲演,听众根本不买账,只是嗤之以鼻:这不就是那个木匠家的小儿子吗?耶稣没动气,说:没有一位先知,在本家本土被接受的。
想到“故乡”,大概自然而然就会泛起那些关联词:童年、亲人、温情……一草一木,都是可亲的,是看着自己长大的。故乡,像一件洗过很多次但仍然很暖的旧衣服,带着体香,任何人穿上它,八十岁也是牙牙学语的小孩子——但不觉得,衣裳太紧,腾挪的空间太小吗?
大概只因为太熟悉了吧?在陌生地方,举目无亲,反而容易奋发图强;孤立无援,必须依赖自己的双手;谁也不认识谁,反而更容易建立第一印象:你不需要了解我的过去,你只用看到我现在的努力。
所以创业者,往往选择闯荡江湖,就是这样的意思。在荆棘地,也能靠着一腔子热情,开垦良田。
在本乡本土,有些事却反而艰难:你想励精图治?家里亲戚多着呢,凡事都有依赖,都能帮你找到门子;你愿意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你父你母你兄你妹,却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为“家中的精神病”而羞愧;你好不容易闯出点了小成就,朝夕相处的亲人,看不到你外面的名声,只看到你的疏懒、笨拙、晾被子都不知道在太阳下山前收回。
我非常激赏的一首诗是:“明月家家有,黄金何处有;男儿重义气,何必在本乡。”
想当金凤凰吗?至少,先飞到更高更远处。毕竟,林子大了,才什么鸟儿都有,能容得下更特殊的、更庞大的一只鸟。而他乡明月,对异乡人来说,更加一视同仁。
离开,有时候,是开始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