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改革应杜绝
“劫富济贫”的思路
在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运用税收来调节民众收入,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中国社会所出现的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是各种综合因素合力的结果,并不完全由不合理的税收制度造成。事实上,富人对中国社会的贡献,并不单单体现在多交个人所得税上,比如,民营企业所上交的营业税,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巨额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无视这一点,只是强调“劫富济贫”,其结果很可能是加重我国社会已经存在的仇富心理,在造成富人“以脚投票”的同时,也打击了中低收入者的创富欲望。
因此,税收制度的改革,不应该在“劫贫济富”还是“劫富济贫”之中打转,更应该建立一种公平的赋税机制。就目前来说,面对日益加大的贫富差距,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征信机制的建设,从这一点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其关键之处就在于此。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须加强职能转变,跳出自我的利益圈子,少修一些豪华的政府办公楼,少搞一些“面子工程”,少收一些税,从而藏富于民。——《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