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不得收费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开始实施。今后,对于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除撤销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