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年且记分均不到12分
可换10年有效期驾照
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凡是在2004年5月1日后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年满6年,且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于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可直接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此次升级涉及我省1600余万驾驶员。
根据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仍需要每年向车管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需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晚报记者 张玉东 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