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是央行领导”
“全河南银行行长都是我哥提拔的”
这话要是也相信,杯具了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力宁
“我大哥是央行领导。”说这话的人叫胡珍,她说自己还认识某商业银行和央行郑州分行的副行长,有能力帮别人办无抵押贷款。
结果骗了近40万元,自己也因信用卡恶意透支,犯下信用卡诈骗罪。
昨天,二七区法院判她16年刑期。
办贷款,遇见“大能人”
郑先生是公司一名职工,2006年因参加团购买房需首付20万元,急于办贷款。
2006年底,他遇到了胡珍。
胡珍对很多人说她认识“大领导”,还能办贷款,她大哥是央行领导,全河南银行行长都是她大哥提拔的。
郑先生相信了。
接下来,胡珍还带郑先生到一栋即将施工结束的大楼前,说她在该楼买地时投了500万元,并一次性付款租了20年,准备抵押给银行。
他们还到西郊看了一块地,胡珍说要将地买下准备盖酒店。
自2007年至2008年8月,胡珍多次以交利息款,请客送礼,需公证费、转款费等理由,向郑先生索要现金34万元。
郑先生说,刚开始时胡珍说她能贷出500万元,后来她又说能通过另一个人贷出3000万元,这让郑先生十分心动。
因为郑先生很想得到200万元用来炒股,又感觉胡珍上头有关系,所以每次她向郑先生借钱时,郑先生都会及时给钱。
为了筹这些钱,郑先生用8张信用卡大量透支套取现金送给胡珍,也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借过。
去年4月15日,胡珍在宁夏被公安抓获。
什么千万资产的老板身份、能贷款3000万元都是假的,连认识银行行长也是骗人的。
不仅如此,她自己还欠了银行一大堆债。
2005年12月,胡珍在交通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截至去年8月25日,共透支人民币2.3万余元。
2005年12月,胡珍在郑州广发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截至2008年7月15日,共透支2.3万余元。
法院认为胡珍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胡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9万元,并责令胡珍退赔违法所得40万余元。
线索提供 南南 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