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人们巴望着“公租房”早点问世,能让他们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时。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的三个公租房项目成本租金让人倍感焦虑,每平方米每月的租金竟然高达二三十元,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还略高一筹。
具体说来,一套50平方米的“清水房”租金就要1500元,这个价位直指同区域房租的市面价,况且人家还配有家具家电,从性价比来看,按市场价租房远比这个享受了“恩赐”,且逐级审批、层层筛选来的“公租房”要划算的多。
对此,有市民疑惑,让利于民的“公租房”摇身一变成了与民争利的“高租房”,这种既排外又高价的公租房究竟为谁而生?
公共租赁房,顾名思义是政府为解决夹心层住房难而推出的公共产品,制度本身是好的,但各地住房保障制度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多好的初衷,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监管体系,都可能出现与良好愿望背道而驰的情形。
让中低收入者免遭不公待遇,这一切都有赖于政府的制度保障和具体监管。笔者建议,第一,公租房应以实际周转成本为租金参考,而不能以市场租金水平作为定价依据。第二,政府可根据不同适用者按等级发放租房补贴,以此保证公租房的保障属性。第三,租金的制定应由人大或街道办事处决议批准通过。
眼下,全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热潮,广州拟将公租房租金参照市场价60%、48%和30%划分为三个档次。厦门公租房租金将根据租房人收入实行补助。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租房的租金水平为市场价的50%。相比较北京的“唯利排外”,这些城市显得亲民了许多。
但愿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时别走了样,建议他们带队去香港特区实地考察一番,为什么人家的公租房租金只是同期市场价的20%~30%,不但没有入不敷出,还实现了良性循环。
也许暂时舍弃些眼前利益,不拿公租房来挣钱会让地方财政有些损失,但是集约化运营城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将是房地产行业永葆活力的源泉,这将最终起到反哺的作用。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