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存疑案件被判无罪者也该获赔
昨天,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表示:“逮捕后存疑无罪同样要赔偿”,这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无罪结果赔偿原则的应有之义。柯汉民强调:“要彻底破除有罪推定、疑罪不赔等模糊认识,对因证据不足、存疑无罪的人员,同样要依法、及时赔偿。”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