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土地财政”
变“房税财政”
最令人担忧的情形是,政府部门出台房产税政策,考虑财政增收重于考虑政策公平。也许是为了削减在地方政府层面的房产税出台阻力,发改委官员强调“这个税种的开征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财政部官员亦强调“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如此听上去,征收房产税似乎更是一种赎买手段,即从卖地时代的“土地财政”,到无地可卖时代的“房税财政”。——《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