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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网民大会堂
没有避难所就没有“智利奇迹”
面对“熟人监督”应该何去何从
且慢说阶梯电价“人人受益”
“发展事大强拆有理”不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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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熟人监督”应该何去何从

近日,一则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副主任张振强是当之无愧的地主+富豪”的帖子在网络上疯传,直指张利用职权,投机炒房,不但拥有高档别墅,还有黄兴中路门面,目前仅大家知道的就有8处,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当事人张振强回应:有人陷害我。目前长沙市纪委已经进行调查。(10月13日《三湘都市报》)

调查不应该被“有人陷害我”左右

官员财产“被公示”后,怎么总是听到“有人陷害我”的辩解呢?当然,称被人“陷害”可能是实情,也可能是,个别官员怕财产见光——财产一旦被完全“公示”于阳光之下,就势必会对自己乃至“小团体”的利益构成威胁;自己拥有的财产和正当收入不符,涉嫌贪腐,一旦“被公示”,就可能引火烧身。

辩解归辩解,但有道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官员财产在网上“被公示”,信息是真是假有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应该明确的是,官员财产在网上“被公示”后,相关部门进行的调查,应该“动真格”的,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应该经得起公众的监督与质疑。因为,既然事情已经摆在台面上了,相关部门的调查就不能过于轻飘和敷衍,不能因为相关官员仍“在位”便将调查草草进行,敷衍了事。一句话,调查不能被当事者一句“有人在陷害我”所左右。张国栋

应该直面“熟人监督”

对于自己的财产被公示,当事人张振强做出了回应。回应是不是实情,其中有无猫儿腻,纪委部门已经介入,相信查一个水落石出并不困难。

检视之下不难发现,这起官员财产被公示的案例,显然属于知情人所为。毫无疑问,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单纯的检举揭发,有其相应的狭隘性,可能带有某种宣泄私愤的色彩,当然也有可能是诬告造谣。但是,必须厘清的是,不管其动机如何,但却符合了“监督”的要件,形成了监督的效果,称之为“熟人监督”并不为过。

某种意义上说,对于类似的“熟人监督”,需要直面而不是打压和回避,尤其是纪委部门要正视和关注。如果属实就展开调查问责,如果不属实可以反过来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对权力的监督,一则来自于制度和党纪国法,二则来自于公共监督。在当前的社会语境下,权力运作空间内的内部监督显得非常关键。可现实的诸多范例告诉我们,在很多地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麻木不仁的小团体生态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避免权力寻租,需要从制度入手。可问题在于,“监管”也好,“监督”也罢,制度性的红线终归还是操控在人的手中。为了防止内部权力生态恶化、蜕化到“同流合污”的境地,个人色彩的“熟人监督”也应充当着一条“鲶鱼”的角色。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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