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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标准太少还是“漏洞”太多?

□晚报评论员 李记

化妆品行业近日再次陷入“致病”风波,又一种致癌物质——邻苯二甲酸酯(PAEs)被曝光在大众面前。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在此次抽查的国内个人洗护用品、化妆品及香水等产品中均有相当比例的产品被检出含有一种叫邻苯二甲酸酯的物质。其中,有关香水含该物质的阳性检出率甚至高达92.3%。

(10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监管标准存真空”、“没有铁律可以执行”的情况再次出现。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是呵护公众健康的标准太少,还是“漏洞”太多?

报道中的两个细节值得关注。其一,某化妆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得知该事已有数月,不过公司方面不会就此事接受采访。”也就是说,可能的情况是,调查报告出炉至少已有数月之久。迫于相关方面的压力,这份报告至少延迟数月才为媒体报道、为公众所知。那么,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该项报告延迟发布呢?

其二,报道中,此次调查报告的作者——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洁称,鉴于邻苯二甲酸酯可能对人体生殖系统造成不良影响,我国也将DMP、DBP和DOP三种邻苯二甲酸酯列入“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也就是说,在对邻苯二甲酸酯的致病、致癌认知上,我们并没有“落伍”。那么,真的如李洁所言,“由于目前暂无标准的检测方法,国家也暂时未出台对邻苯二甲酸酯限量的标准”吗?但为什么同时欧盟和美国一些地区,可以明令禁止禁用邻苯二甲酸酯,而我们却没有?

另外,从报道中可知,即便有些地区没有明令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但在含量限制、标签标出等问题上却有明文规定。比如,欧盟于1999年便正式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用品及玩具中三类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含量进行严格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且违规的上架产品均被问责并召回。那么,具体到国内,因为牵涉千千万万公众的健康,如果是检测、鉴定技术“不过关”,何不从国外引进?有了相应技术,制定出具体的限量标准,不是易如反掌吗?

种种事实和迹象表明,在对待洗护用品、化妆品及香水等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检测、鉴定,技术引进,以及标准制定等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知而不为”的嫌疑。具体到当下,如何定论该项调查报告,如何对发现致癌物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如何亡羊补牢地完成检测、鉴定技术攻关或者是引进,制定出契合国内实际的标准和规则,无疑最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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