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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花钱买“第三方监督”不如落实群众监督
依法行政
应依据什么“法”?
海水进疆与炸喜马拉雅山有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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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第三方监督”不如落实群众监督

花钱买“第三方监督”不如落实群众监督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安陆市为推进警方规范化建设,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出资8万元请调查公司,对该局全体民警执法办案等进行监督。调查公司人员通过明察暗访、秘密录音录像、匿名电话查询等方式,对该局上至局长政委,下至普通民警进行监督。(11月9日人民网)

花钱买“第三方监督”,无论怎么说,都让人感觉别扭。其一,推进警方规范化建设,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那么让老百姓来监督民警执法办案,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有老百姓的“免费监督”不用,何必多此一举花钱买监督呢?其二,这样的监督如何才能保证其持续性?一旦“第三方监督”取消了,旧有的情况会不会旧态重萌、会不会强烈反弹?

说到底,不管是公安部门还是其他职能部门,只要能够善待群众监督,对群众的监督做出积极回应,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严肃处理,就能极大地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进一步说,群众的监督有着“第三方监督”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不但不用额外花钱,而且还可以时时处处让被监督者处于监督之下。

放着群众的“免费”监督不用,反而花钱去购买调查公司的监督,这即使不是作秀,那也只能说明当事部门没有认真对待群众监督,没有充分利用群众监督——这是值得好好反思的。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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