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词
记者鲁燕在惠济区法院为您播报>>>
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拿来卖钱照样坐牢
于三等9人都在同一个村子里住,平常关系很好,谁揽个什么活,都要叫上大家一起去赚钱。
可这次,他们干了件犯法的事情。
今年6月,老于得知附近村的孙家要盖房子,但是没有土打地基。
“没有土,我们有办法啊!”于三等人一商量,认为这是个挣钱的好机会。9人决定到附近的邙岭上取土,然后卖钱。
6月5日至7日,于三等9人开着自家的奔马车偷拉邙岭的土304车(约456立方米),并以每车23元的价格卖给盖房子的孙家,获取利益8200元。
他们正高兴,公安就找上门了,说他们偷土涉嫌盗窃罪,要刑拘。
“卖个土也犯罪?”法庭上,这些人都疑惑不解。
可法院认为,于三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11月30日,于三和另一人犯盗窃罪各判刑1年,缓刑2年,罚金8000元。
其他7人犯盗窃罪各判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审理此案的田法官说,往往有人认为无主的财物没有人管可以随便使用、变卖,其实,像土地等财物都属于国家所有,是集体财产,是不得随意买卖的。线索提供 崔娟娟 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