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词
记者鲁燕在高新区法院为您播报 >>>
做生意欠人家4万块钱,5年过去了,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何美利仍不愿还款。
昨天,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美利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落得这个下场,是因为她没钱还吗?非也。
2004年,做生意的何美利借了张先生4万块钱,说好两三个月就还,可是一年多过去就是不给。
后来,张先生把何美利告了。
法院判她于2005年3月26日前除归还张先生本钱外,另支付利息4200元。然而,时至2006年8月14日,判决生效一年多后何美利仍置之不理,不予归还。
于是,法院第一次将其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她写书面保证愿在2个月内归还欠账,为证明决心,还找他人担保。”
办案人员说,她还了1000元后,却不还剩下的欠款了。
据她介绍,当时她和他人合开了一家物流公司,共注册资金51万元,“我投资了26万元,占股份51%”。
此外,她还有辆皮卡车,几十个员工,“后来公司破产了,但是,我还是有能力还他欠款的”。
她不愿意还,为了躲避法警,她换了手机号,连住址都换了。
转眼,时间过去3年,2009年9月16日,她再次被司法拘留。
这次查出她的存款有数十万元,完全是有能力还钱的,但仍不愿意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何美利抗拒判决、裁定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鉴于其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线索提供 李文涛 王娟
财产数十万,宁肯两次被拘留,就是不还4万元的债,典型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