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羊肉串
扎伤同学左眼
□晚报记者 鲁燕
10岁小枫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羊肉串,突然同学小朋两手扒在他肩膀上,小枫手中的羊肉串钢签一下刺到了小朋的左眼。
为这事,双方家长闹到了法庭,既伤了和气,又付出了血的代价。
去年6月23日晚9点左右,小枫跟着爸爸在饭店门口吃饭,同学小朋从别处跑过来跟小枫玩,他两只手扒到正在吃羊肉串的小枫的肩膀上,背对着小朋的小枫回头时,手中羊肉串钢签刺到了小朋的左眼。
小朋眼睛受伤后,到省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透伤,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3397元。
治疗期间,小枫家人支付费用2500元。
经鉴定,小朋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治疗后,小朋的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双方家人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小朋家人将小枫告到法院,要求小枫赔偿医疗费等共计8万元。
惠济区法院昨日审理认为,小朋与小枫均系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均缺乏必要的认识和预见。小朋欲与小枫玩耍,跑到小枫身后扒到其肩膀上的行为纯属孩童之间的嬉闹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小枫在小朋行为的作用下,下意识回头时致伤小朋,亦不存在过错,监护人亦无过错。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认为,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各分担50%民事责任为宜。
因此,小枫父母赔偿小朋1.9万余元。
线索提供 娟娟 文萍 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