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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
启动领导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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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新规
六大渠道筹集房源,确保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建设
启动领导问责制

市政府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新规

六大渠道筹集房源,确保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建设

启动领导问责制

今年,中央政府确定全国要建立1000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具体到郑州要建54429套,是去年任务量的2.39倍。庞大的建设数量,地从哪来,钱从哪来,如何保障符合条件者“居有其所”?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郑州市将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完不成任务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启动问责。同时,从六个方面多方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晚报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李强

房源 六大渠道增加保障房房源

A

1.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医院、学校等公益性社会机构建设单位公共租赁住房。

2.支持企业进行大型保障性住房社区建设,同时,鼓励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国有投融资公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3.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集资建设经适房的,统一纳入经适房建设计划,并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

4.对还没有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的经适房项目,要将廉租房、公租房的配建比例提高到20%。相应的,配套商业用房配建比例可提高2%。

5.建立市政府负责包租投资、区政府按照年度计划筹集房源并负责运营管理的公租房管理机制,可将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满足自住需求后的小户型住房纳入公租房租赁管理。

6.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建设公租房并纳入统一管理。

土地 6项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

B

1.市规划部门要抓紧编制“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提前控制土地。

2.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城市组团要在居住用地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专项用于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3.经适房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政府土地储备和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度,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征用土地。

4.各县(市)、区政府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工作,没有完成征收任务的,暂停其他住宅用地的审批供应。

5.通过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6.土地在出让的时候要配建保障性住房。

实物配租廉租户,政府补贴80%物业费

另一条重要的规定是,原属市财政出资建设和回购的廉租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房屋产权划归各区政府所有。

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给予实际缴纳物业费用80%的补贴。

同时,廉租房出售收入的15%要作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通知还规定要加大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提高到15%等。

资金 经适房配建的公租房,政府全部收购

C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除了地块难找外,项目进展缓慢的另一个主要因素是其利润较低,很多开发商不愿意建设。

为此,通知从4个方面明确了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其中一条重要的规定是,经适房项目配建的公租房,由政府全部实施回购。商住房项目配建的公租房,三环以内的,由政府组织回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三环以外的,开发企业按规定实施经营5年后,依据区域实际需求,可由政府优先实施回购,或转化为经适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监管 实行优先轮候制度

D

通知要求,市住房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轮候供应制度。对于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上且户籍年限达20年以上的保障对象纳入优先轮候范围。

此外,对已向社会供应的经适房,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国土部门合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补缴标准,强化退出机制。对新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时由政府实施回购后,再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转为公租房使用。

落实 启动政府领导问责制

E

为确保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建立约谈、巡查、通报、问责和考核机制,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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