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剑美
我曾经在一篇杂文中调侃说在巴黎埃菲尔铁塔下有群中国游客神侃,其中一个看着另外一个说怎么这么面熟啊,另外那个答道我也这么觉得。闹半天原来他们是在同一个单元楼里住了10多年的老邻居。
这情形当然有些夸张,但现代都市人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确实屡见不鲜,有调查称50%以上的城市居民不知道邻居是谁,剩下那50%估计也多属“智子疑邻”的类型罢。所以高明的小偷觑见某户人家不在,就敢大大咧咧地招呼搬家公司前来“整体搬迁”,即便楼上楼下的撞见,也鲜有发生疑问的。也有人瞅着小偷一张陌生的面孔感叹道:邻居一场,人家这就要搬走了居然还不曾招呼过一次!
向来看重邻里关系的中国人,何以突然间疏远和冷漠如此?其实这首先是个技术性的问题。孔老夫子不是主张“礼失求诸野”吗,想那乡村社会,砌屋搭灶嫁女做寿,莫不劳师动众,再不合群的人都得麻烦人和被人麻烦。此外资源的匮乏也造就原始共产主义模式的广泛流行,你做鱼得找东家要一棵葱,下面得找西家寻一根蒜,如此焉得不礼赞“远亲不如近邻”! 再说先前的集体宿舍和筒子楼,上厕所的情形都可以用来打一个国家的首都——伦敦(轮蹲),洗衣做饭更是免不了摩肩接踵。房与房、楼与楼亲密无间,东家的瓢子可以伸到西家的汤碗里去。而在“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的今天,城市人类由群居动物变为独居动物,主动或者被动搬离筒子楼,加入房奴大军,躲进各自为政的单元楼里。与此同时,技术和物质的高度发达,让人有了“脱离群体”的自信,因为只要鼠标轻点就一切OK。过去从这屋那屋搬张桌子还得吆三喝四找人帮忙,如今哪怕从大西洋那边运台大型机械过来,也丝毫不必劳驾你的芳邻。也正因此,你和邻居都开始大腹便便起来,也就愈加不愿彼此劳驾了。
其次这也是一个历史学课题。想那“火红岁月”群众运动高潮迭起,别说鸡犬相闻的近邻,就是稍有关联者,也会牢记“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训示。无限侵入他人空间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就连夫妻悄悄话都有可能被汇报给组织,而组织还真会以此为据。作为厌恶性反应之一,现代人可以忍受做蚁族住蜗居,但绝不愿个人空间受侵犯,以邻为壑因此成为一个现实策略。再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在“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骗子是真的”的年代,天知道你的邻居到底是兔子还是草。或许,这未尝不是古风残存、民心向古的一种良兆?
于是乎,一个人可以24小时关注索马里海盗和利比亚危机,可以为堪培拉的一只跛脚猫或者旧金山的一只流浪狗而牵肠挂肚,但却对近在咫尺的邻居家的生老病死不闻不问;可以和远在东京或者新德里的网友打得火热,而不会对同一个单元楼的人点头示意;可以熬更过夜做NBA某支球队的忠实拥趸或者世界杯上科特迪瓦队的铁杆粉丝,但却永远不会去社区球赛看上一眼。
《世说新语》载司马昭几岁时就语出惊人,说“日近长安远”,因为“举目见日不见长安”。当下人们津津乐道于四海风物天下名流国际风云,乃至于UFO土卫六和火星人,但却对隔壁的人与事茫然无知,按司马昭的推演逻辑,可真正是“火星近”而“隔壁远”了!
“比邻若天涯”虽近乎老庄之道,也不必再劳孟母三迁,但“里远为美”人情淡漠,是不是本身已经不再那么像是群居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