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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情愿的“自愿”赞助费
既要专家决策,也要尊重民意
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有合理性?
人人都应学会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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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专家决策,也要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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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人大网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已经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近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10余位专家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发表意见,多数专家认为,工薪所得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不宜再提高。(5月18日《新京报》)

能否申报合理退税?

税法合理不合理,并不在于起征点的高低,而是税负的公平与否。现在老百姓生活中负担最重的有住房、医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为什么不研究为了保障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申报合理退税的办法?有了这个配套的办法,纳税基数是3000元还是5000元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搜狐网友

个税调整应实现官方与民意相融合

笔者认为,在个税调整上,官方既要专家决策,也要尊重民意,而专家决策必须建立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上。因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上,始终是不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个税调整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应该把尊重民意、民主决策放在第一位。专家意见是官方科学决策的依据,但专家不可完全充当官方意见的代言人,因为这样就有可能使科学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那就是“不科学”的,是不利于实现官意与民意最佳融合的。黄栀梓

如何看待个税改革中的专家建言

按照常识,民众的要求自然是免征额越高越好。但民意锁定4000~5000元,足见公众并不那么贪心。相对民生呐喊,10余位专家的建言和民意表达有相当差距。

一是草案中3000元的免征额是高还是低?一些专家的典型观点是够高了。有的以发达国家免征额为月工资的24%至40%为例,指出3000元的免征额相当于月平均工资(2800元)的100%还多,所以不要说4000元或5000元的个税免征额,就是3000元也很高了;有的以“三险一金”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来证明3000元的标准不低;还有的以物价水平的涨幅来佐证3000元不低。

这些专家的数字引用不能说不精准,但是却忽略了逻辑语境。不要忘了,发达国家有成熟完备的税收制度,富人多税,穷人少税甚至免税。但是中国的个税征收,工薪阶层一个都逃不掉,富人们却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跑、冒、滴、漏”。

二是有些专家认为,虽然22万条的个税修正意见很多,但和全国纳税人相比,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民意。这样的表达无异诡辩。既然人大让公众表达意见,哪怕只有一条意见,也要充分尊重并在立法过程中慎重斟酌。如此,才体现立法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精神。何况是22万条意见呢?

必须指出,个税免征额,无论3000元也好,5000元也罢,数字的多寡并非关键,主体是现有的个税制度已经和社会公平、公正严重脱节。改革个税,只是由头而已,人们期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到社会各个角落。 张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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