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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速度追赶航空,赔偿也该看齐
但愿“先签订协议有奖励”是“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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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媒体建议对拒不公开三公经费部门进行司法问责
动车事故赔偿莫用“奖励”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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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先签订协议有奖励”是“谣传”

此前中新网报道说,“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和家属的质疑——“铁道部急于让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还提出先签订协议有奖励,这种行为与买卖没有差异”,那么,“网上早签约有4万到5万元奖励的说法是谣传”的官方辟谣能打消公众的疑虑吗?能让家属的不满消散吗?

就当下的话语环境来说,这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君不见,当有人在为“情绪稳定”说被扫进垃圾堆欢呼的时候,今天已经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温州日报》的报道指出,有关官员不仅强调“要把维稳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稳定死者家属、亲友情绪,重视和加强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明确表示——“在善后处理上,温州已累计接待遇难者家属880多人,目前伤亡人员家属情绪总体稳定”。此时此刻,你能说是我们太容易被鼓舞和感动,还是感叹官僚机器的惯性和“威猛”?

“先签订协议有奖励”是一种代表了恶的“惯例”。如此做法只能让民众的情绪更难以抚慰,只能让家属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也只能让民意无处依附。

就笔者的看法,既要对“先签订协议有奖励”进行辟谣,更要对隐藏其后的荒谬价值观进行批判,这是防止丑陋的“惯例”蔓延的必然选择,也是尊重民众生命和社会文明的必然要求。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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