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破路和占道施工管理
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晚报记者 王继兵 袁帅
本报讯 8月4日下午,市委书记连维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工程施工组织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市区破路占道施工存在的问题,连维良强调:一是建立严格的破路审批制度,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城市道路破路项目统一进行联审联批。二是市城乡规划局对所有申请破路工程项目都要进行由水、电、气、暖等管线单位参加的综合管线审查,凡近期有破路计划的要一并进行施工,避免重复开挖,破路施工过的路段原则上5年内不准再次破路。三是所有占道施工和破路项目都要按抢险会战的姿态和标准快速施工,早日还路于民。四是所有的破路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都要提前向社会公示,说明破路理由、施工期限、责任主体等情况。五是每个破路项目都要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服务小组,工程量较小或横过路的项目须在22时至次日6时完成施工,一次不能完成的白天要铺设钢板或缩小围挡面积。六是申请破路的单位要按照破路收费和工程定额标准的上限交纳破路和工程建设费用,所有破路施工和路面修复统一由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管线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敷设管线。七是所有破路和占道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都要由市领导或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加强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八是强化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多部门联合的首席服务官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大监管力度。九是建立严厉的问责机制,对于擅自破路和超期施工的要严罚重处。十是城市道路破路施工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十一是申请破路得到批准后立即列入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的在线监管。十二是加快组建公共管沟公司,所有新建市政项目统一由公共管沟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