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恶意欠薪罪何以落实不到位
“大锅饭”式的疗养模式当休矣
我们应有能力消除儿童乞讨现象
可以复出但须透明
若富足且有尊严
国民自有大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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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有能力消除儿童乞讨现象

□晚报评论员 闵良臣

针对我国不少城市街头都有儿童乞讨这种现象,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接受媒体微访谈时明确告诉网友: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将很快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行动,明年年底前将消除城市街头儿童流浪乞讨现象,切实保障这些儿童权益。(12月6日《法制日报》)

这当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且不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就是常人看到瑟瑟寒风中街头一些乞讨的孩子(特别是那些幼童),也会感到寒心。凭我们的国力,在我们国家不应该还存在这种现象。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街头乞讨的儿童一般是哪几种:

一种是由人贩子在背后操纵的。这种乞讨儿童最可怜,最凄惨——晚上回到人贩子身边,若是没有乞讨到足够的钱,就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责骂、挨打。

另一种是亲属带出来乞讨的。一些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大人利用人们同情儿童的心理让他们进行街头乞讨,妄想依靠这种“途径”摆脱贫困甚至“发家致富”。这些儿童的处境虽然比人贩子操纵的孩子要好得多,但在乞讨这一点上,他们是相同的,即不仅享受不到童年应有的欢乐、自由,失去童真、童趣,而且还要受到无数路人的冷脸、白眼,甚至羞辱、责骂,使这些儿童从小就彻底放弃人的尊严,幼小的心灵被严重扭曲。

还有一种,是因各种原因成为“流浪儿童”。这种孩子由于“无人管”,几乎是“自生自灭”,有的还会被坏人利用,因此,说起来这些孩子每一个也都是“一把心酸泪”。

可见,要想消除街头儿童乞讨现象,关键在政府采取有效行动,不仅要依法严厉惩处拐卖儿童行为,更要对那些贫困家庭给予大力资助,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帮助这种家庭的儿童。

如果一个家庭抚养孩子确实有困难,我们这个社会就应该有相应的机构接纳这些孩子,说白了,就是由政府抚养他们。即使政府财政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也应通过政府号召,创造宽松的环境,尽快建立民间儿童慈善机构,利用社会资源帮助那些“穷孩子”身处的贫困家庭或是直接接收、抚养这些“穷孩子”。在这一点上,我们再也不要有什么犹豫,再也不要有什么借口。让我们那些原本在街头乞讨的孩子也能在快乐、幸福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再说,如果我们不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街头乞讨儿童现象就是一时“消除”了,也还是治标不治本,要不了多长时间,这种乞讨现象仍会“死灰复燃”,而这样的情形对我们而言并不陌生。

我们注意到,在微访谈结束后,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唯愿天下早日无拐!一个“唯”字,不仅说明他是多么希望天下的儿童都能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同时,也说明这又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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