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都市闲情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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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脚之交

□无歌

[ 男左 女右 ]

写美人诗句,最妙的恐莫过于《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问题是漂亮的神仙姐姐衣袂飘飘,在水上散步罗袜何以“生尘”?或许可以解释为,“尘”是“仙雾”,神仙姐姐总要弄一点小动静,就像嫩模找冠希兄搞一点“恋爱门”,能提高点击率和回头率。

文人对罗袜的偏好,一直几近病态。比如“夜久侵罗袜”、“袜刬金钗溜”、“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等,好像闺阁女子都喜欢偷偷摸摸地脱下鞋子,只穿袜子就招摇过市,挺不大家闺秀似的。我的理解是,古代袜子比现在的要厚、大,像是布做的小靴子,正适合玩耍和幽会,调皮、轻盈、香艳,让意淫的文人心荡神摇。

作为一代武侠宗师,金庸也是美袜邮票爱好者。他为此设计了好几个情节,比如游坦之舔了阿紫的美足,登徒子杨康,在比武招亲时私藏了穆念慈小姐的绣花鞋,更有明教教主张无忌,现场脱掉赵敏MM的袜子玩脚丫。懂行的人看到这里大概明白了,脚都被玩过的“失足”少女,以后当然是死缠着对手不放了。看来什么总角之交、手帕之交、握手之交远没握脚之交给力。

倒是古龙在《七杀手》里的比喻更恰当些:“柳长街忽然觉得……女人的脚,怎么能用‘霜’来形容呢,那简直像牛奶、像白玉、像刚剥了壳的鸡蛋。”此事大有因果,我估计喜欢酗酒的古龙又躺在地板上还稿债,又饿又渴,唯一的热望是:快!快!给我牛奶和鸡蛋!——所谓名句就是这么饥寒交迫地搞出来的。

可惜在古代,美足只偶露峥嵘。既然奇景难得一见,男性文人当然会用尽词汇渲染了。于是,我们会屡屡被“玉足”、“纤足”、“粉足”袭击。

正如《西厢记》,张君瑞先生受不了的挑逗有二,一是莺莺小姐的眼,一是莺莺小姐的脚。曲云:“若不是衬残红芳迳软,怎显得步香尘底样儿浅,且休提眼角儿留情处,则这脚踪儿将心事传。”

从生理学说,男人的心脏之所以大鸣大放,往往从肌肤的敏感处开始,而情感的内专递一旦登陆,它造就的能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其中的握足之交,类同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使急得赤火上吊,爱情的火车将一直停摆在荒芜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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